行业观点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,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。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17年2月17日
附件: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
1.新疆通艺市政规划设计院(有限公司)
2.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
3.北京正和恒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4.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
5.新奥泛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6.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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